她的说法很直接:自尽的灵体送不走,不是收费高低或法门深浅的问题,而是根本不在能处理的范围内。
它必须停在原地,等到原定阳寿走完。她举的算法是:本来有九十岁的命,六十岁自尽,就要在原地等三十年,届时才有地神(牛头马面)来接。
她印象最深的老人院个案,正是这一条规则的现场。
搬到现在这间屋后,每到傍晚六七点,后巷会经过一个怀着孕自杀过身的女人,住在同一个住宅区。她每晚都带着一个小孩走过。附近的狗会先吠,她就知道对方上来了。
「我每一次看到都觉得好心酸,到现在都还没释放到。」
她没有说要不要送、送不送得走,只是照实记下这件每晚都会重演的事。
另一处相关的说法出自旗袍歌女一案:那位为情上吊而死的女子纠缠她数年,最后是自己放下走的——她认为对方是解脱去投胎,不是被谁送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