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先生懂易經命理,在芙蓉一帶教太極,說自己是坐飛機來的,要在一百天內找到一個人。他三番四次要母親帶女兒來,她一直拒絕,覺得對方是撞彩。
母親生日那天她陪著去送蛋糕,賭氣不下車,還在後視鏡看到一條很大的蛇游到車邊抬頭盯著她。開車離開後進了迴旋處,車卻一直在圈裡打轉出不去;同時腦海不停湧入畫面:前世今生、這個人是誰、為什麼要見他,年代感是清朝。她看完後對天說:如果這個人就是我要踏出的第一步、我天命的開始,我做。話一說完,車自然轉回療養院。
徒弟拿著紙筆在車尾箱等她。她畫出尾龍骨,說第三節藏了毒、這就是死因。大叔拉開衣服,那一處真的是黑的。
正式談過才知道:他手腳彎不了,是醫院證實死亡、拿了死亡證明的人。他在醫院看電視時訊息從電視傳出來,叫他到森美蘭州某地落腳,會遇到一個五尺、胖胖的女人;一百天內找不到就真正離開世界。她正好五尺,當時約二十四五歲。
她起初只覺得荒謬:「你叫我去幫一個死的人。」六尺三的老先生卻站起來拍她肩膀說:「你看你用什麼方法救我。」
解降必須連做七日,她坐在床邊守了七日沒睡。降解之後她說要用二十一日把毒素逼出來;那人原本走路像殭屍,二十一日後真的能跳能動。來自幾個國家的朋友到場見證,抽血結果完全正常。
她畫的那面鏡照著他睡覺,鏡子一直「流眼水」,由現場一位醫生見證。
某夜她接到電話說老先生呼吸急促、狀況跌得很低。那晚下著狂風暴雨,家門口沒有遮棚。她對天說:如果這個人是我要救的,那我走這條路就不會淋到水。然後抬腳踏出第一步。
她走的那條路上真的沒有雨滴,頭頂什麼遮擋都沒有;她邊走邊往上看、往左右看,雨水落在她身體兩側,她伸手出去,手是溼的。下車時同樣沒淋到,朋友拿傘出來接她時她已經進屋,全身一滴水都沒溼——她還叫朋友自己走出去淋淋看。
進房一看人已發紫。治療期間她事前交代過不能吃野味、飲食要她親自指定,那晚別人卻買了田雞粥給他吃。他起初不承認,她逼問說「你不救你自己,我也幫不了你」,他才老實說出來。她做符水給他喝把東西排出來,臉色隨即恢復。
康復後兩人道不同,各散東西。她說他從第一眼見到她開始就認定「這是你應份要做的、是你的命、你欠我的」,因此完全視為理所當然,走的時候什麼都沒給。
他臨走前算過她的易經,第一個算的就是她,說「你這一世人就是走這條路的」。她當時心裡想:走不走都已經在走了,不然你怎麼會出現在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