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直說每間屋都有靈體,跟人一樣,很正常;有人覺得自家很乾淨,其實只是沒看見而已。
兇屋個案裡,屋靈自稱是這裡的地主,一直住在這裡,憑什麼被人霸佔,要她叫這家人搬走。她反問對方過世是哪一年,然後說:你是地主沒錯,但已經過了那麼多世紀,你已經是過堂的人了。她給出的判斷是——地本來是你的,你沒錯;人家是花錢買的,人家也沒錯。
方案是在門口安一個地主公位(搭個小屋、給他一塊牌位坐),條件是和平共處、不再騷擾。一天之內做完,那家人不必搬。
她自己家裡也照同一套邏輯處理:對方在那裡很久了,算是地主,她搬進來不是要佔房子,大家和平共處、互不傷害,用最自然的方式溝通,不搞法事。